2022-09-30 16:25
上海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 给予财政资金补贴据上海市人民政府9月29日消息,为进一步推动上海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市民充电需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上海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房屋管理局、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上海投资咨询公司等单位,研究制定了《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中提到,支持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建设。2022年建成并经认定的示范站,给予充电设备金额30%的财政资金补贴。示范站应符合四方面要求。一是站址位于出租车公司夜间停靠地、运营集中地、符合条件的变电站和加油站、机场与高铁站停(蓄)车场附近,集中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二是站内具备休息、如厕等服务功能。三是站内设施以直流桩为主,停车位应全部为新能源车专享,设施应具备出租车VIN码识别功能,并向出租车开放优先预约充电功能。四是符合行业管理部门发展要求。2023年起,根据服务水平、使用效率等因素动态调整示范站年度名单,达不到三星级服务标准的,将取消示范站资格。
支持共享充电示范小区建设。示范小区包括A类示范小区和B类示范小区。A类指利用小区自有车位新建共享充电设施的小区,原则上应是2005年前建成的小区,需符合三方面要求。
支持智能充电桩加快推广应用。鼓励小区已有充电桩通过加装能源路由器、更换设施等方式进行智能化改造,给予充电设备300元/桩的财政资金补贴。对支持小区自(专)用智能充电桩共享改造和利用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按500元/桩执行。
支持高水平换电站示范建设。对港口、物流、环卫、出租车等特定公共服务领域的换电站给予设备补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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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人民政府9月29日消息,为进一步推动上海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市民充电需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上海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房屋管理局、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上海投资咨询公司等单位,研究制定了《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中提到,支持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建设。2022年建成并经认定的示范站,给予充电设备金额30%的财政资金补贴。示范站应符合四方面要求。一是站址位于出租车公司夜间停靠地、运营集中地、符合条件的变电站和加油站、机场与高铁站停(蓄)车场附近,集中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二是站内具备休息、如厕等服务功能。三是站内设施以直流桩为主,停车位应全部为新能源车专享,设施应具备出租车VIN码识别功能,并向出租车开放优先预约充电功能。四是符合行业管理部门发展要求。2023年起,根据服务水平、使用效率等因素动态调整示范站年度名单,达不到三星级服务标准的,将取消示范站资格。
支持共享充电示范小区建设。示范小区包括A类示范小区和B类示范小区。A类指利用小区自有车位新建共享充电设施的小区,原则上应是2005年前建成的小区,需符合三方面要求。
支持智能充电桩加快推广应用。鼓励小区已有充电桩通过加装能源路由器、更换设施等方式进行智能化改造,给予充电设备300元/桩的财政资金补贴。对支持小区自(专)用智能充电桩共享改造和利用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按500元/桩执行。
支持高水平换电站示范建设。对港口、物流、环卫、出租车等特定公共服务领域的换电站给予设备补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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