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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 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等

国务院: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 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等

4月11日,国务院发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要全力畅通交通运输通道,优化防疫通行管控措施,全力组织应急物资中转,切实保障重点物资和邮政快递通行,加强从业人员服务保障,着力纾困解难维护行业稳定,精准落实疫情防控举措。

《通知》10大重点:

1、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和航空机场,或擅自停止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

2、要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并及时通报设置情况,高速公路防疫检查点应设在收费站外广场及以外区域,具备条件的地方要配套设置充足的货车专用通道、休息区。

3、不得随意限制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通行,不得以车籍地、户籍地作为限制通行条件,不得简单以货车司乘人员、船员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为由限制车辆船舶的通行、停靠。

4、对来自涉疫地区的内贸船舶,实行非必要不下船、非必要不登轮,推行非接触式作业,确保港口运行正常。

5、将邮政、快递作为民生重点,切实保障邮政、快递车辆通行。

6、要为因疫情滞留在封闭区域、防疫检查点、公路服务区等地的货车司乘人员、船员提供餐饮、如厕等基本生活服务,确保各项服务措施及时有效落实。

7、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交通运输业特点的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盘活车辆等资产,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多的运输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8、各地区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积极帮助有关企业续保续贷。

9、金融机构要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适当向运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倾斜,主动跟进并有效满足其融资需求,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后相关贷款的接续转换。

10、在综合考虑自身经营状况和客户还款能力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降低实际贷款利率,适当减少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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