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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对没有公示待付款年报信息的大型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对没有公示待付款年报信息的大型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9月14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司长周卫军表示,《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企业将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的年度报告,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这项制度不是直接干预企业付款的决策和行为,而是将原本只有交易双方知晓的合同履约情况,转化为公开可查的企业信用信息。市场监管总局会依法将没有公示相关年报信息的大型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同步推送至相关部门,形成工作闭环。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深化大型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督促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对大型企业公司信息进行细致核查,防止出现瞒报漏报等情况。 

周卫军表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出台,有助于改善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状况,也有助于促进经营者确立正确的竞争观念。围绕反不正当竞争法,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协作,与工信部、央行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对那些被中小企业投诉较多的大型企业,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约谈、调解等方式督促整改,多方协同化解中小企业回款难等问题;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模糊账期计算节点、使用商业汇票和电子凭证变相延长账期等恶劣行为,查实后将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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