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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

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

7月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联合对外发布《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这是车船税优惠政策实施15年来首次重大调整。

业内人士称,这次调整对市场的冲击有限,但释放的信号很深长。此次调整并非代表国家政策不再支持新能源汽车,而是意味着支持方式从普惠走向了精准。首先,政策精准区分了不同技术路线和适用场景。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受此次调整影响,政策对零排放的纯电技术路线的鼓励导向清晰明确。其次,车辆购置税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等核心激励政策仍在持续落地,支持产业绿色转型、创新升级的政策导向也并未改变。税收优惠的结构性退出,恰恰有利于倒逼车企摒弃政策依赖,聚焦电池、电控等核心技术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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