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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支持光伏发电与配建储能作为统一整体参与电力市场

山东:支持光伏发电与配建储能作为统一整体参与电力市场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能源局发布《促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统筹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光伏行业健康发展和企业绿色用能需求,科学确定机制电量规模,引导企业从建设成本出发理性报价。支持光伏发电与配建储能作为统一整体参与电力市场,实行“统一报价、统一结算”。鼓励分布式光伏和分布式储能资源,通过虚拟电厂等模式聚合参与市场交易。推动新能源发电纳入可靠容量补偿范围,对机组可靠容量按统一原则进行补偿,激发光伏场站主动配储积极性。

近年来,山东省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将光伏发电作为非化石能源重要组成,多措并举推动实现跨越式发展,截至2026年4月底,山东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9608.9万千瓦,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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