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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已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已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登记规定作出电动自行车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过户交易应在交付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让登记等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此次修订新增了可进行变更的项目。为满足市民对车辆外观的个性化需求,新增加了电动自行车车身颜色的变更;对于电动自行车电动机、车架损坏的,可更换同产品型号电动机、车架后办理变更;对于电动自行车属于两人以上共同所有,可办理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对于车辆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和号码、住所、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变更的,增加了相应的业务办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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