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就《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填补了我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产品安全基线空白,为行业准入、质量监督及事后追溯提供关键技术依据,可全面提升产品安全水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该标准的技术内容在合理可行的前提下,与UNR171《关于批准车辆驾驶员控制辅助系统(DCAS)统一规定》等国际标准法规协调接轨,并紧密结合中国复杂道路交通场景,充分考虑不同产品形态和技术路线,将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分为基础单车道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基础多车道组合驾驶辅助系统、领航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以及泊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本标准的标准化对象不包含泊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从“提升产品能力表现”“强化安全保障要求”“规范系统使用方式”维度构建“三重安全保障”,多维度规范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能力,支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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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就《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填补了我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产品安全基线空白,为行业准入、质量监督及事后追溯提供关键技术依据,可全面提升产品安全水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该标准的技术内容在合理可行的前提下,与UNR171《关于批准车辆驾驶员控制辅助系统(DCAS)统一规定》等国际标准法规协调接轨,并紧密结合中国复杂道路交通场景,充分考虑不同产品形态和技术路线,将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分为基础单车道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基础多车道组合驾驶辅助系统、领航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以及泊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本标准的标准化对象不包含泊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从“提升产品能力表现”“强化安全保障要求”“规范系统使用方式”维度构建“三重安全保障”,多维度规范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能力,支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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