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海报

提高补贴至12万元!江苏支持符合条件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

提高补贴至12万元!江苏支持符合条件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

1月18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提出,优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加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支持家装家居类产品换新等。

通知提出,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对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三类情况,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与2024年保持一致。报废更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补助资金实施限额管理,按申请提交先后次序,年度计划额度用完即止。

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对车龄8年及以上的老旧城市公交车报废且更新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提高补贴至12万元(含动力电池);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超出质保期动力电池更换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不高于新购动力电池价格的50%)。如国家对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进行调整,从其规定。

落实汽车报废更新政策。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予以补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1.5万元。报废符合条件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报废车辆须在2025年1月8日(含)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优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个人消费者转让(报废)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新车的,予以分档补贴。新车含税价格为5万元(含)至10万元的,燃油车每辆补贴8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万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2万元;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3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5万元。转让(报废)车辆须在2025年1月8日(含)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海融网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海融网”的作品或图片,版权均属于海融网。海融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机构未经海融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海融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或合作单位,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用户和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始出处或信源主张权利。特别提醒:本网刊发或转载涉及资本市场或上市公司文章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