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海报

定了!实行动态管理!废旧动力电池管理新文件发布

定了!实行动态管理!废旧动力电池管理新文件发布

12月23日,工信部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予以公告。《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同时废止。

据梳理,《规范条件》(2024年本)是在《规范条件》(2019年本)的基础上,针对当下行业的一些变化与新趋势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并提出了一些更新、更高的要求。

其中,在“综合利用能力”中,《规范条件》(2024年本)增设了关于企业研发投入的内容。其要求,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业务收入的3%。鼓励企业申报省级及以上独立研发机构、工程实验室、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针对梯次利用企业,文件要求,优先支持具有多项相关技术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企业申请规范条件公告。年梯次利用的废旧动力电池量应不低于实际废旧动力电池回收量的60%(其中利用量和回收量均按重量计算)。

与此同时,《规范条件》(2024年本)明确,工信部负责对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并对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海融网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海融网”的作品或图片,版权均属于海融网。海融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机构未经海融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海融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或合作单位,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用户和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始出处或信源主张权利。特别提醒:本网刊发或转载涉及资本市场或上市公司文章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