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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新能源汽车!最高2万元!七部门发文提升补贴标准!

事关新能源汽车!最高2万元!七部门发文提升补贴标准!

8月16日下午,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税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着力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相比于4月份发布的首轮实施细则,本次补贴标准大幅提高: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由原来的补贴1万元提高至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由原来的补贴7000元提高至补贴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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