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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建设试点

海南省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建设试点

日前,《海南省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海南将依托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建立一批规范有序的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规范收集转运全省废铅蓄电池,有效防范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风险。试点时间为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到期后国家若延长时间,从其规定。

《方案》规定,试点的电池根据环境风险大小,分为第Ⅰ类废铅蓄电池:未破损的废铅蓄电池,第Ⅱ类废铅蓄电池:破损的废铅蓄电池两类。试点单位为全省取得废铅蓄电池收集许可证的单位,试点单位可自建收集网点,或依托铅蓄电池销售网点、机动车4S店、汽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维修店等设立收集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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