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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新型储能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征求意见

国家能源局:新型储能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征求意见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稿明确,新型储能参照本办法执行。

意见稿要求,新型储能项目应按照国家质量、环境、消防有关规定,完成相关手续。同时,新型储能进入商业运营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签署项目启动验收交接书或鉴定书。(二)完成并网运行必需的试验项目,电力调度机构已确认接入系统设备(装置)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技术要求和调度管理要求。(三)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此外,意见稿指出,水电以外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新型储能自首台机组或逆变器并网发电之日纳入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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