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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征求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

自然资源部征求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

4月12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显示,实行同一矿种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登记同级管理。自然资源部负责石油、烃类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放射性矿产、钨、稀土、锡、锑、钼、钴、锂、钾盐、晶质石墨14种战略性矿产的矿业权出让、登记;其他战略性矿产通过矿产资源规划管控,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矿业权出让、登记。其余矿种由省级及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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