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2 18:08
2022-2023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开始申报4月12日,结合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实施方案和第一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实际情况,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的通知》。通知显示,承担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的“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企业需与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签署考核任务书,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示范应用项目,达到中央考核要求。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等基础信息和车辆运行数据需无条件接入指定的第三方平台。每个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在第二年度内示范的车辆,本年度车均用氢行驶里程需超过1万公里,此后两年每年度的车均用氢行驶里程需超过1.25万公里,且车辆在示范城市群内用氢行驶里程比例需达到80%以上。不签署考核任务书的,视为放弃承担示范应用项目。
长按二维码阅读全文
4月12日,结合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实施方案和第一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实际情况,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的通知》。通知显示,承担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的“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企业需与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签署考核任务书,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示范应用项目,达到中央考核要求。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等基础信息和车辆运行数据需无条件接入指定的第三方平台。每个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在第二年度内示范的车辆,本年度车均用氢行驶里程需超过1万公里,此后两年每年度的车均用氢行驶里程需超过1.25万公里,且车辆在示范城市群内用氢行驶里程比例需达到80%以上。不签署考核任务书的,视为放弃承担示范应用项目。
海融网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海融网”的作品或图片,版权均属于海融网。海融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机构未经海融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海融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或合作单位,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用户和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始出处或信源主张权利。特别提醒:本网刊发或转载涉及资本市场或上市公司文章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