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按二维码阅读全文
12月6日,振华股份(603067)发布公告称,当日,与林明珠、林旭东等6位自然人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林明珠持有的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首能科技”)51%股权。
公告显示,振华股份拟收购标的为转让方和管理层股东合计持有的厦门首能科技100%股权,其中本次交易公司拟收购标的为转让方所持有的厦门首能科技51%股权,初步估值为人民币3000万元至5000万元。此外,本次交易完成之后五年内,公司还将根据厦门首能科技经营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收购管理层股东所持有的厦门首能科技49%股权。
据悉,截止公告日期,振华股份还没有锂离子电池用电解液产能,公司主要从事铬盐系列产品、维生素K3、超细氢氧化铝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并对铬盐副产品及其他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
资料显示,厦门首能科技是一家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的新能源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用电解液的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用于新能源交通工具、储能系统、电子设备等相关领域,具备年产5000吨电解液的产能。
振华股份表示,厦门首能科技具备年产5000吨电解液的产能,在新型凝胶电解液、液流电池电解液、高效阻燃型添加剂等新能源电池的前瞻性功能材料领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技术储备和试验成果,通过收购厦门首能科技控股权,公司未来将以新能源电池核心材料为突破口,以厦门首能科技及其核心经营团队为纽带,加大铬系新材料在新能源行业的研发和拓展力度,加速产业化应用,把握行业发展新机遇。
海融网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海融网”的作品或图片,版权均属于海融网。海融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机构未经海融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海融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或合作单位,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用户和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始出处或信源主张权利。特别提醒:本网刊发或转载涉及资本市场或上市公司文章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