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7 13:42
43个项目!国家能源局公布首批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名单长按二维码阅读全文

2月26日,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布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名单(第一批)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经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推荐,国家能源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征求各方意见,决定将安徽省淮南市风光热储融合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等43个项目、河北省张家口市等10个城市列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第一批)。
43个试点项目的试点方向覆盖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构网型技术应用、智能微电网、算电协同、虚拟电厂、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和新一代煤电等多个方向。
《通知》要求,各试点单位要按照试点方案扎实做好试点建设,依托试点项目应用新技术、新模式,依托试点城市开展系统集成,同步完善配套政策机制。试点依托申报方案中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包含根据有关规定无需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实施,并做好与其它项目的协同。试点相关项目须符合国家及地方项目规模管理等政策要求,不得以试点名义随意扩大建设或改造内容。对推进不力、经相关机构评估未达到试点效果的,按程序取消试点资格。
《通知》强调,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及中央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试点项目和试点城市管理,指导督促试点单位积极推进试点建设,与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共同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持续跟踪建设进度、政策执行、成果成效等,落实电力体制改革、安全管理等要求,确保试点取得预期效果。电网企业要积极支持试点建设,做好接网、调度等支撑保障服务。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结合职责,加强对试点建设的跟踪监管和服务,推动落实试点工作。


海融网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海融网”的作品或图片,版权均属于海融网。海融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机构未经海融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海融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或合作单位,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用户和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始出处或信源主张权利。特别提醒:本网刊发或转载涉及资本市场或上市公司文章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