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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要求》《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等1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4日。
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并反馈至工信部科技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附件:1.《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要求》等1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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