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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鼓励推广新型储能、电动汽车等主体参与电力需求响应

国家发改委:鼓励推广新型储能、电动汽车等主体参与电力需求响应

近日,国家发改委向社会公开征求《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提出鼓励推广新型储能、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空调负荷等主体参与需求响应。

国家发改委

5月19日,国家发改委向社会公开征求《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提出到2025年,各省需求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其中年度最大用电负荷峰谷差率超过40%的省份达到5%或以上。到2030年,形成规模化的实时需求响应能力,结合辅助服务市场、电能量市场交易可实现电网区域内可调节资源共享互济。

资料显示,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加强全社会用电管理,综合采取合理可行的技术、经济和管理措施,优化配置电力资源,在用电环节实施需求响应、节约用电、电能替代、绿色用电、智能用电、有序用电,推动电力系统安全降碳、提效降耗。

上述征求意见稿提到,积极拓宽需求响应主体范围。各类经营性电力用户均可参与需求响应,有序引导具备响应能力的非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需求响应。鼓励推广新型储能、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空调负荷等主体参与需求响应。

同时,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的资源整合能力。支持各类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整合优化可调节负荷、新型储能、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空调负荷等需求侧资源,以负荷聚合商或虚拟电厂等形式参与需求响应,创新用电服务模式,培育用电服务新业态。支持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开展需求响应。支持区域乡村符合条件的需求侧资源由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代理参与需求响应。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要求进一步加强需求响应、电能替代、节约用电、绿色用电、智能用电、有序用电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推广。重点推进新型储能、虚拟电厂、车网互动、微电网等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体系。

其中,虚拟电厂是依托负荷聚合商、售电公司等机构,通过新一代信息通信、计量控制和系统集成技术,实现可调节负荷、新型储能、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等需求侧资源的聚合、协调、优化,形成规模化调节能力支撑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附件:1.《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2.《〈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pdf

3.《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4.《〈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pdf

最后更新:2023-05-21 11: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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