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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严格落实电子烟限制类产业政策要求 不得投资新建项目

国家烟草专卖局:严格落实电子烟限制类产业政策要求 不得投资新建项目

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 进一步推动供需动态平衡的通知》,其中提出,规范企业投资行为。严格落实电子烟限制类产业政策要求,不得投资新建项目,迁建及恢复建设项目不得增加产能。原址技术改造(含生产设备购置)项目一般不得增加产能,确需增加产能的,应符合电子烟产业政策、监管政策以及产能管理规定,产能利用率处于较高水平,具有真实且持续增加的市场需求以及与生产经营相配套的安全卫生环保设施设备和技术条件,符合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并严格按照《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有关要求履行程序。其中,以出口销售为主的企业应证明新增产能所生产的产品符合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原址技术改造扩大产能不得导致电子烟产业总产能增加。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不得违规增加生产线数量、能力或增设零配件产线,不得将主要生产工序委托至无证企业代工,禁止变相扩大生产能力、规避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投资或产能整合重组应当符合反垄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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