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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国务院: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2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系统谋划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未来5—10年的目标任务。《实施意见》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跨省跨区和省内实现联合交易,现货市场全面转入正式运行,市场化电价机制基本健全。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功能进一步成熟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电力资源全面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以电力为主体、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全国统一能源市场体系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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