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7 16:26
工信部: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退役电池用于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在1月1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介绍,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运输、贮存、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等全链条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其中特别强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退役电池用于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法律禁止的领域,也不得将其改装后用于其他非授权用途。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动力电池退役量呈现爆发式增长。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增长29%和28.2%。据研究机构EvTank预测,到2030年当年产生的废旧动力电池将超过100万吨,如何安全处置这些退役电池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
(海融网)长按二维码阅读全文
在1月1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介绍,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运输、贮存、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等全链条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其中特别强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退役电池用于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法律禁止的领域,也不得将其改装后用于其他非授权用途。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动力电池退役量呈现爆发式增长。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增长29%和28.2%。据研究机构EvTank预测,到2030年当年产生的废旧动力电池将超过100万吨,如何安全处置这些退役电池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
海融网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海融网”的作品或图片,版权均属于海融网。海融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机构未经海融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海融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或合作单位,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用户和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始出处或信源主张权利。特别提醒:本网刊发或转载涉及资本市场或上市公司文章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