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海报

证监会、财政部:“吹哨人”奖励规定实施 弘扬公正担当的“吹哨人”文化

证监会、财政部:“吹哨人”奖励规定实施 弘扬公正担当的“吹哨人”文化

1月9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公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弘扬公正担当的“吹哨人”文化。

“吹哨人”,是指了解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情况、掌握线索及证据,愿意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担当责任,主动向证监会提供证券期货违法行为线索的单位或者个人。《“吹哨人”奖励规定》强调“吹哨人”专业特点,突出激励导向,符合国际惯例。在行文上对举报制度相关表述作出适应性安排,并与证券期货法律法规举报条款作了法源上的必要衔接。完善奖励条件,将严重破坏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严重危害金融安全、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纳入奖励案件范围。可奖励案件条件从罚没款金额10万元提升为100万元。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信息的匿名“吹哨人”,以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吹哨人”,符合条件的也可予以奖励。明确“吹哨人”撤回线索和妨碍、阻碍违法行为查处的不予奖励。 

《“吹哨人”奖励规定》较大幅度提高奖励标准,将奖励金额由案件罚没款金额1%提升为3%。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也从10万元提升为50万元。提供的案件线索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者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每案奖金上限从30万元、60万元统一提升至100万元。



海融网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海融网”的作品或图片,版权均属于海融网。海融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机构未经海融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海融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或合作单位,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用户和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始出处或信源主张权利。特别提醒:本网刊发或转载涉及资本市场或上市公司文章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