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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进一步提高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审查要求

工信部进一步提高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审查要求

10月13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企业审查要求》主要修订内容:通过“提高、增加、优化”三个方面措施,对《企业审查要求》相应条款进行了调整。“一个提高”,全面提高企业智能化、网联化相关能力要求和生产准入门槛,明确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通用要求以及相关企业软件升级、组合驾驶辅助、自动驾驶等能力要求,切实强化企业产品安全质量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一个增加”,补充增加“集团化管理”要求,明确了集团化管理中下属企业能力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准入管理效能和行业资源利用水平,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优做强。“三个优化”,一是顺应电动化趋势,合并新能源汽车准入审查要求,增加新能源特种车底盘企业能力要求;二是结合细分行业特点和生产方式变化,增加货车上装委托加装管理要求;三是注重减轻企业负担,结合产品变化和技术进步调整生产设备要求,结合产品研发特征不同,针对性弱化部分研发能力要求。

《产品审查要求》主要修订内容:一是通过在《产品审查要求》中引入可靠性等涉及车辆质量、安全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进一步筑牢车辆安全底线,促进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充分结合现行标准、相关部门管理文件要求以及行业合理建议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规范和明确审查要求,提升审查工作精准度与实效性。三是坚持包容审慎原则,为新兴技术应用搭建制度通道,支持行业技术创新。

《决定》主要修订内容:删除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中的四个附件,包括“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并对正文中相关表述进行对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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