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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国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超40万吨 2030年将超100万吨

2025年我国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超40万吨 2030年将超100万吨

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超过40万吨,同比增长32.9%,骨干企业锂、钴、镍等金属回收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据有关研究机构测算,我国即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到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预计将超过100万吨。

图片来源:工信部

图片来源:工信部

1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管理办法》)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介绍,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产销量持续攀升。根据行业协会统计,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7.9%。

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当电池使用过程中容量衰减至一定程度时,将进入退役阶段,需要进行回收处理。据有关研究机构测算,我国即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到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预计将超过100万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202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要求加快制定相关法规规章,用法治化手段规范回收利用。

为落实《行动方案》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管理办法》,明确产业链各环节主体责任,着力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

其中,针对动力电池溯源管理工作,王鹏介绍,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前期动力电池溯源管理工作基础上,结合产业链特点和监督管理要求,提出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进一步发挥数字技术对于全链条监督管理的支撑作用。具体来说,数字身份证以动力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关联动力电池生产、装车销售、换电、维修更换、车辆报废、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等环节信息,实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平台,采集动力电池编码、产品类别、产品构成、报废回收等必要信息,为每一个动力电池包生成唯一、动态的数字身份证,支撑动力电池全链条监督管理。可以说,将数字技术应用于动力电池全流程溯源管理是《管理办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

为了落实好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也明确了三方面管理要求:

一是明确信息报送要求。对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企业、电池换电服务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综合利用企业等主体,详细规定采集溯源信息内容、拆卸及拆解技术支持信息、上传时间节点等要求。

二是规范数据查询应用。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可以通过信息平台查询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拆卸、拆解等技术信息,并应当确保查询的相关技术信息仅用于本企业拆卸、拆解相应废旧动力电池。

三是强化数据安全保护。要求信息平台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履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王鹏强调,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是一个综合性的信息载体,不仅包含产品类别、产品构成、报废回收等信息,未来还将根据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的需要进一步拓展信息的范围及具体内容。对此,工业和信息化部也正在开展相关的研究。

王鹏还提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围绕建设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开展一系列工作:

一是制定政策标准。印发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及溯源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文件,会同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健全标准体系,出台了30余项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系统,开展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测。持续组织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专项检查调研,推动产业链上下游有关企业落实管理政策和标准要求。

三是规范回收利用。推动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布局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络。持续开展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累计培育148家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引领行业规范发展。

四是加快技术升级。支持有关单位研发突破自动化拆解、再生金属高效提取等关键技术,推广废旧动力电池全组分、高值化利用等先进技术设备,引导行业加快技术创新和升级。

经过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超过40万吨,同比增长32.9%,骨干企业锂、钴、镍等金属回收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最后更新:2026-01-16 15: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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